- 稅務常識 交換停車位「如何報稅」
該處特別指出,都會地區多屬大樓型態的建築物,如公寓、大廈式住宅,法律上稱之為「區分所有建物」,其停車位多數都是以共有方式持有。交換停車位若屬區分所有建物以共同使用型態登記的停車位,所有權人互為調換分管使用位置其申請停車位編號變更登記,則非屬移轉所有權行為,只要各自權利持分並無增減,可以免申報繳納契稅;但若是以小車位換大車位致權利持分增減,則必須就持分增加部分按買賣或贈與稅率6%課徵契稅。
如果交換車位為分屬於兩棟不同門牌坐落的區分所有建物內,這類交換停車位的行為,已涉及交換所有權,交換人應就權利價值等值部分申報繳納2%稅率的交換契稅,其權利價值之差額部分則按買賣或贈與稅率6%課徵契稅。